广州市普通高中新课程生物教学指导意见
广州市教育局教研室生物科
为贯彻执行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》、教育部《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(试行)》和《普通高中课程方案(实验)》的精神,落实《广东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施意见》和广州市教育局教研室《关于当前我市高中新课程教学工作的若干指导意见》提出的各项任务,深化对新一轮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理解,并稳步推进我市高中生物课程改革的进程,根据《普通高中生物课程标准(实验)》(以下简称《标准》)的内容和要求,结合我市高中生物教学工作的实际,提出如下教学工作意见。
(其余,见“附件”。广州市普通高中新课程生物教学指导意见.doc)
|